专利权与竞争:FTC挑战强生案,土耳其法院明确医药专利界限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正就一起涉及强生公司收购Stelara专利权的法院裁决提出挑战,认为该裁决可能削弱医药行业的反垄断执法力度。另一方面,土耳其最高法院裁定,专利持有人对第三方提起侵权诉讼并发送警告信是在行使其合法的专利权,并驳回了仿制药企业提起的不正当竞争指控。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已敦促一家联邦上诉法院重新审视下级法院在处理涉及强生公司收购其重磅药物Stelara相关专利权的反垄断索赔时的做法,认为该裁决可能会削弱针对所谓旨在维持药品市场垄断行为的执法力度。与此同时,土耳其最高法院发布了一项裁决,厘清了原研药与仿制药公司纠纷中合法行使专利权与不正当竞争之间的界限。
FTC的挑战核心在于强生公司收购与Stelara相关的专利权一事,以及下级法院的处理方式是否充分应对了医药专利交易中的反竞争行为。委员会认为,正在接受审查的裁决可能会削弱针对维持药品市场垄断做法的执法努力。
在一个主题相关但独立的案件中,土耳其最高法院在2025年5月的一项裁决中,审理了专利持有人的行为——具体包括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和向第三方合同制造商发送警告信——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此案涉及一家原研制药公司因专利侵权起诉一家仿制药公司,而仿制药产品的生产则由一家未参与诉讼的独立合同制造商负责。
在此过程中,专利持有人向该合同制造商发送了一封警告信,详细说明了专利范围及未决诉讼的存在,要求尊重专利权。信中没有就案件可能的结果作出任何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在审查了仿制药上市许可申请资料和专家报告等证据后,专利持有人认定仿制药产品不在该专利范围内,并请求终止诉讼。最终,专利侵权诉讼在未发出临时禁令的情况下被驳回,该决定已生效。
随后,仿制药公司提起了另一项不正当竞争诉讼,声称专利侵权诉讼和警告信阻止了其产品上市,使其错失了成为首家仿制药进入市场的机会。下级法院最初作出了有利于仿制药公司的裁决,认定虽然警告信包含了事实准确的信息,但它给人以可能获得临时禁令的印象,导致合同制造商暂停生产。法院认定这违反了《土耳其商法典》第54(2)条规定的诚信原则,并判赔了对声誉损害的精神损失赔偿。
土耳其最高法院撤销了该判决,认为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和就此通知第三方属于专利权行使范围,其本身不能被定性为不正当竞争。法院裁定,该警告信没有断言专利侵权已被最终认定,没有制造虚假或误导性印象,仿佛临时禁令已经发布,并且就未决诉讼提供了准确、客观的信息。该信件不能被视为具有虚假、误导或诽谤性质。
在土耳其最高法院作出裁决后,案件被发回一审法院,一审法院于2025年11月驳回了不正当竞争诉讼。该判决巩固了诚信原则在专利权执法领域的适用范围,确立了在沟通内容真实准确的前提下,行使专利权——包括就侵权诉讼通知第三方——是合法的。